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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内容
类别:
物业公司      属性: 投诉
评论标题:
上海威斯特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评论内容: 上海维斯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451弄新宜小区属地管理不到位,管理区域目前脏乱差,造成管辖区域居民人身伤害事故后不管不顾,态度极端恶劣。
详细内容如下,大家看看是否这家管理公司还具备人性

    2010年5月14日14:40许,普陀区宜川路451弄新宜小区24号305室居民从小区外回家(物业管理单位为上海威斯特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在进入小区道路避让建筑垃圾运输车时,两轮电瓶车因路面油滑突然侧翻。造成两大一小三人摔伤,小孩左脸、妇女脸部与左膝盖挫伤,男子左膝盖挫伤并摔伤脑部(脑震荡),在等待救援及解决期间小区内18号604室赵姓60多岁老人走过时亦在旁边因路面油滑仰面摔倒,后脑着地暂时昏厥(新宜小区目前已历时3月多路面到处是30公分宽挖管造成的沟槽未填覆(无任何警示标示),绿化地域被建筑垃圾占用)。在报110处理后的3个多小时的等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期间,伤者无人问津、不管不顾。待17:00多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到,却不露面。指派下属转达物业公司不负责伤者看病,医疗要伤者自己负责并留言如不服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在现实社会提倡人性化、和谐、有助的环境下还有如此的服务单位如何能够提供居住居民安全的生活环境。恳请相关领导干预,主持正义。有效管理下属服务单位进行有效地属地管理让市民有一个祥和、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谢谢!
专家回复: 注意收集相关证人证据 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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