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
2010-5-14 7:20:28 来源: 劳动报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今年5月份,是本市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后的第一个月,对于这项制度,企业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日前从有关单位的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够自觉执行,尤其是国有企业100%落实;但仍有一些不成规模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未组建工会的街面店等,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釜底抽薪160元变成60元
  据了解,常年处于最低工资线的工种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环卫、物业、餐饮、物流等行业,这些企业多以聘用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往往以最低工资当作工资标准。
  江苏农民工熊奇去年来到杨浦区一家餐饮店当送菜工,月工资960元。后来,他跳槽去了别的餐馆,工资依然是960元。今年过年后,他又去了闸北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工资涨到了980元。4月初,熊奇从新闻中看到全市最低工资调整,于是和同事先后3次到公司询问,最后领导“不情愿”地告诉他:“少不了你的钱。”
  徐汇区总工会从今年4月初开始,动员全区13街镇40多个委办局的工会在所有企业中开展“最低工资落实情况普查”,结果显示:国有企业100%落实了新法规,但在私营企业中,尤其在没有组建工会的街面店铺或小规模的夫妻店依然存在职工收入明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60元对我来说一年就多支出50多万。”某物业公司董事长樊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明细账:“我们公司一共有250名保安,每名保安增加160元,那么一个月公司要多付职工工资40000元,一年就是480000元,加上职工社保的比例也要相应增加,一年的成本就增加50多万。”
  为了应付检查,一些企业搞起“小动作”。樊先生向记者透露,有的物业公司原先安保岗位的基本工资是960元,每人每月的加班津贴是300元,月收入合计1260元。但从今年4月份开始,基本工资虽然调整到1120元,但加班津贴从每月300多元变成200元,实际月收入为1320元,只比原先多了60元。如此一来,国家规定的160元调整幅度被公司“化解”到了60元。
  加班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加班费不得计入月最低工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对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就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相关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共有0条  查看所有评论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商务服务 | 广告指南 | 联系我们 | 征才中 | 客户反馈

@2007 上海拉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杨慧玲律师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2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