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11 9:21:58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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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曲广宁)作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深圳桃源村三期的停车场里,停着价格超过20万元的“豪车”。昨日,针对桃源村三期“豪车门”事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专门向媒体通报了初步调查情况:媒体提供的12辆豪车中有9辆归个人所有,其余属于公司,而9辆个人车主中只有1人为桃源三期的业主。
对于市监察局查实的5辆车,市住房建设局表示,目前了解到这5辆车都是车主在购买经适房之后购置的,申购经适房时并无这些车辆。
经适房业主买40余万元豪车
之前据媒体报道,桃源村三期的近500个车位中不乏价格超过20万的“豪车”,而根据2007年申请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要求,申请人2006年至2007年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应连续两年要低于23252元;同时,在2007年12月25日,申请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28万元,这些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前者指汽车、家用电器、金银珠宝等资产,后者指有价证券、存款、借出款等。
一方面要求家庭资产不超过28万元,一方面却购买超过20万元的豪车,这立刻引起市民的质疑和猜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使“开着奔驰车住经济适用房”情况出现。
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桃源村三期的确是市政府为优先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总计2760套,已办理入住手续的2571套,配套车位1550个,根据物业管理部门的统计,长期过夜车辆约500辆。而媒体报道后,市住房和建设局第一时间查找媒体报道涉及的12辆车,初步调查结果显示,12辆车中有3辆车的所有人为公司,9辆车为个人所有,其中只有1名车主为桃源村三期业主。登记信息显示,该车出厂日期为2002年,登记价为40余万元,于2009年底变更登记于现车主名下。
对于这名拥有“豪车”的桃源村三期业主,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将进一步核查其有关信息,“如果核查结果表明车主是弄虚作假、隐瞒相关情况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将依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并按市场指导价计HTTP/1.1 200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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