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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新规"8月1日起实施
2009-6-26 7:34:47 来源: 劳动报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修订)》,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届时,上海12319城建服务热线将作为本市违法建筑的统一举报电话,并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制止小区违法搭建的权力。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专家昨天作解读时特别指出,为了使国家工作人员作出表率,本次地方立法特别设置了约束国家工作人员行为的条款。
  在此前征求社会意见时,有不少市民提出不知该向哪个部门举报违法建筑。而今后,为方便举报违法搭建,提高行政部门的查处效率,实行“一门式受理”,将设立全市统一的违法建筑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举报。上海12319城建服务热线此后将作为本市违法建筑的统一举报电话。
  几年前本市曾出现某法官对拆除违法建筑予以干扰的事件。昨天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沈国明在解读条例时强调,即将实行的《规定》对政府工作人员专门立下条款予以规定和约束。第二十三条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搭建违法建筑的,应当主动拆除;拒不拆除或者阻碍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由拆违实施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并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次地方立法的主要立意还在于不让新的违法建筑产生,对于既有的违法建筑要逐步消化、解决。”沈国明表示,《规定》提及本市将建立健全发现违法建筑的巡查机制,赋予物业企业劝阻、制止权。
  为有效防止有关部门在具体执法中推诿扯皮,记者获悉,本市将首次在地方性法规出台的同时,市政府配套文件也同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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