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犬、大型犬的犬患问题,我市历来是常抓不懈,当前正处于迎奥运期间,此项工作更应抓出实效。近日,本报接到家住金地格林世界的读者杨女士反映,她在自家小区人行道上推车行走时,被一只无证藏獒咬成二级伤,而事后小区保安的答复“可以养大型犬,很多人都在养”更是让她十分不解。 杨女士认为,对无证犬的管理应该加强,犬只是否经过防疫,伤人后如何处理,应进一步做到公开透明。本报近期也陆续收到阳光100等小区业主的反映,认为此类问题确实较为突出,希望加强综合治理。 伤人事件发生在津南金地格林世界小区,6月26日下午6时左右。“当时我正推着车,走到小区梧桐园9号楼附近时,遇见该楼业主孙女士和其饲养的藏獒正站在路中央。那狗体形太大,虎视眈眈,没有被牵着,一点也没有给我让路的迹象。我怕狗,就停下来想让她们先过去。结果就在她们走开,我要经过的时候,狗突然回头猛地扑向我,并且咬住了左腿。夏天,我穿着短裤,也摔倒了,被咬得鲜血淋漓。孙女士看见狗咬了我之后,才把狗拴在路边的树上,陪我去附近的东丽区卫生防疫中心打狂犬疫苗。经该中心医生认定,我左大腿的伤口比较深,属于二级咬伤。他们建议我再去市卫生防疫中心注射免疫球蛋白。” 随后,杨女士向津南区双港镇派出所报案,做完笔录的初步结果是伤人犬为无证犬,处罚事主200元,并让事主将狗送走。但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第十三条规定,“所养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将伤人犬及时送交畜牧部门隔离检查。”因此,杨女士觉得这样不妥,让事主自己处置是对无证犬伤人的客观放纵,当场提出质疑。次日,派出所通知孙女士将伤人犬送到了派出所,并作进一步处理。 “接下来的问题也不让人满意,我们就想追踪这条伤人的犬最终怎么处理了,是不是交点钱又让领回去。狗主人自己都说这是藏獒,值钱,要想办法弄回来。哪知道咨询派出所和养犬管理办公室,得到的答复都是按规定处理了,怎么处理的我无权知道。”杨女士觉得,即使是按规定一步步处理,这样的处理过程也最好是公开透明的,特别是对受到伤害的当事人而言,以免暗箱操作。“还有,金地格林世界这个小区,与双港派出所只隔着一条马路,小区保安却告诉我们小区能养大型犬,很多人都在养,这是不是对业主的极度不负责任?小区文明与否,首先要看是否真正维护业主的利益,而不是啥都不管的假自由。” 昨日记者致电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希望了解无证犬伤人后的有关处置程序,李警官解释称知晓此事,肯定会按规定处理,具体问题需要开介绍信再解答。